柳州市柳江区物价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7-11-29 10:05       字体:        来源: 柳江区物价局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物价局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扎实开展2017年的各项物价工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按时上报价格监测报表23份,并及时做好特殊或突发时期的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协助柳江区财政局、柳江区粮食局做好20142015年柳江区轮出县级储备粮价格审定工作,我局结合我区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拟定储备粮拍卖底价,并在柳州市新农贸市场成功拍卖。 

  3、配合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柳江区管道天燃气引进的前期工作。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调研的通知》(桂价格〔201755号)文件的精神,组织柳江区制糖企业和部分蔗农对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形成《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的调研报告》上报至市物价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物价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清理、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转发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第三批、第四批,桂价医〔201717号、18号)、《关于柳州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柳价费〔20173号)、《关于我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柳价费〔201717号)、《关于我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柳价费〔201718号)、《关于下发柳州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柳价费〔201729号)。 

  2、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财税〔201720号),与财政局联合下文转发该文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3、调查了解落实林业采伐设计收费问题,就向我区林业采伐设计收费偏高问题与林业局和设计公司进行了座谈与商讨,促进我区林业林业采伐设计收费有了降低,并向区林业局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4、认真贯彻落实医改检查评估工作任务。配合区卫计局、社保局做好全区医改检查评估工作。 

  5及时完成区审改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放管服实地督查迎检工作,对照自治区物价局列出的全区收费问题清单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按时上报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及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加强节前巡查,规范价格行为 

  春节、元旦、三月三、清明、五一期间,根据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和市局工作部署,重点对辖区内进德蓝色梦幻香草园、天香琼林百花园、城区各大超市、汽车客运站等单位进行了价格巡查,主要对农家乐、休闲农庄相关的住宿、停车、休闲娱乐、客运票价等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进行了督促、提醒和告诫,对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有效地规范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二)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开展教育收费检查。2017年春学期,以抽查的方式深入到部分公立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春季学期收费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收费公示和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及幼儿园收费政策总体情况良好,都已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个别学前教育收费不够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工作,并引导学校建章立制,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价格机制。 

  2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收费检查。清明节前夕,重点对柳江区殡葬管理所和里雍镇境内的福山艺术陵园(石叠山齐地陵园)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这两家殡葬服务经营单位能够自觉执行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各项收费均未突破物价局核定标准,明码标价情况良好,政府定价项目和市场调节价项目的收费标准均能公示上墙。 

  3、开展涉农专项治理检查,切实做好涉农专项治理收费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执法检查,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林业、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以及农资市场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近年来对国家、自治区关于取消涉农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良好,各被检查单位大部分都能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对明令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能按要求及时停止,总体上能较好的执行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4、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我区涉企收费情况调查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特别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进行外围调查。 

  5、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针对我区实际情况,走访了学校、医院、养殖企业、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外围摸底调查,并进驻柳江供电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星期的检查,目前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已经基本结束。 

  6开展粮食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专项检查。为保证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我局会同区粮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植补订单收购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截至9月中旬,柳江区已全面完成全年直补订单粮食7000吨的收购任务。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各收购点都能够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普通早籼稻2.62/公斤的粮食收购价格,统一按0.24/公斤进行补贴,公示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检查中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对各收购企业大力宣传相关价格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企业的收购行为。 

  (三)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为平台,做好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工作 

  结合日常的检查巡查以及专项检查,做好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及时把检查对象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录入及检查情况的短信反馈工作完善,切实做到了监管留痕,倒逼经营者价格自律。据统计,201711日至111日,新录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的商家(单位)的信息为263条,发送短信322条。 

  (四)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方面是采取日常市场价格(收费)巡查检查与价格信用信息库录入工作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边检查、边录入、边宣传、边教育、边规范的办法,深入开展价格服务,促进商家经营者价格自律、诚实守信。另一方面是结合柳江区315消费者权益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6周年纪念活动以及柳江区第一届政务公开日 活动等开展宣传价格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出板报和组织人员到区文化宫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与市民面对面宣传解释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听取广大群众对于价格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据统计,共发放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多份,接受口头咨询9人次。 

  (五)结合柳州市创城固卫活动,多措并举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7月开始,我局以柳州市创城固卫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南环综合市场、基隆下屯综合市场、建都市场等11个农贸市场开展明码标价推进工作。一是召开农贸市场管理方提醒会,对其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灌输,使其正确认识和对待明码标价工作,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印发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多份,提醒和告诫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意识。三是及时办理农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确保农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六)积极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桂价查〔201758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我区2016-2017年度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七)以12358信息平台为依托,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们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四级联网为契机,努力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据统计,截止2017111日,我局价格举报中心通过群众来电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47件(其中投诉件19件,咨询件28件),办结47件,办结率100%,调解退还消费者价款9728元。 

  (六)推行电子案卷,实行案卷信息化管理 

  已将我局2013年以来办理并结案的价格违法案卷所有纸质卷宗扫描形成电子案卷,电脑、硬盘、光碟同步保存,实现电子案卷随时查阅的需求。 

  四、坚持客观公正、依法认定的原则,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截止1031日,接受并完成价格认定工作1354件,总金额42557.84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263件,总金额为227.03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价格认定2件,总金额为1.87万元;公物处置及相关物品价格认定26件,总金额为167.07万元;应税物个案价格认定1063件,总金额为42161.87万元,与实际交易合同价格24658.06万元相比,增加17503.81万元,增加率70.98%,为我区税款的征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高标准地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挂点村委百朋镇恭桐村委的相关工作。一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全力支持和协助百朋镇恭桐村委做好精准扶贫、美丽乡村、村委换届、维稳等工作;二是深入百朋镇恭桐小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赞助挂点村委百朋镇恭桐小学工作经费3000元。 

  2、协助柳江区征地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今年3月份,我局抽调4名干部到区征地拆迁办协助开展白莲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3、根据柳江区关于美丽乡村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美丽柳江·清洁乡村活动 

  4、按照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创城固卫工作,为柳州市创城固卫贡献一份力量。 

  六、2018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价格改革政策和措施,并结合我区价格收费管理实际情况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定价格的程序、规范定价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对电价、水价和液化气的阶梯价格制度的制定和实行,加强对关系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 

  (三)落实各项价格监管政策措施,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开展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市局布置的各项检查工作; 

  (五)继续推进我县网格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在做好经营者信息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好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倒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六)协助税务部门完成柳江区2017年二手房交易价格的数据库更新工作;继续完善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执法、司法机关、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及时的各项价格服务。 

  (七)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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