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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8 08:51       字体:       

江政办发〔201715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5

 

 

 

 

 

柳江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五车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17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合资源,对我区建成区的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治理一批经多次教育不悔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五车车主,依法处置挑头闹事人员,严惩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打消部分五车车主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扭曲心态,有效解决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区域

本次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为我区建成区(东至航领路,西至柳江宜柳高速路口,北至柳堡路,南至柳江大道)以及迎宾路、柳石路(我区辖区)。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开展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成立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斌忠  副区长

副组长:熊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办主任、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柳

江大队大队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洪柒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员:张秋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曾小寒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金发  区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立娟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秀强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剑武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副大队长

梁晋茂  区信访局副局长

梁国等  区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韦香雪  区残联理事长

覃建苗  拉堡镇综治办副主任

熊彩霞  柳江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指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协调解决行动组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联合整治执法组、车辆产销整治组、宣传组、接访组等4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办公室主任由熊俊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张晓斌同志兼任,电话:0772—7215858

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整治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市城管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联合整治执法组由市容局10人、交警5人、交通局4人、农机局2人组成,负责在我区各条道路上执勤,严厉查处五车在城市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违法车辆一律进行暂扣,柳堡路、南环路不得停放农用车辆。各单位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时,必须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

车辆产销整治组由工商和质监局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非法生产未经国家相关车辆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拼装或擅自改装五车的厂家及加工业主查处;对流通领域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五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五车整治攻坚行动前期宣传引导工作,并利用电视、微信、网站等平台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进行正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负责管控媒体、网络舆论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大化。

接访组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其他工作:柳江邮政公司要督促城区各物流配送单位三轮车设置统一标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合法上路经营。中石油、中石化公司要认真贯彻柳州市的工作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不得向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经费。

(二)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整治执法组要不定时段对我区整治范围内的五车违法违规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车辆一律进行暂扣,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车辆产销整治组要对我区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我区非法生产、拼装、改装五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三)车辆暂扣处置。根据市城管办《关于集中统一停放五车专项整治暂扣车辆的通知》(柳城管办〔2017271号)文件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组要与市城管办对接暂扣车辆登记流程、台帐具体要求,并做好暂扣车辆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查扣数据。我区所有暂扣车辆登记后统一停放至统一停放场,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111—2017112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五车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参与整治。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车车主的法制教育课、诚信教育课和攻坚治理告知会,摆出道理,立好规矩,力争传达到每一位车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负责在电视、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区城管办牵头印制宣传资料,由联合整治向市民发放。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1122—20171126日)

各有关部门对我区五车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主要排查经常挑头闹事、组织暴力抗法等人员,以及长期利用五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经多次教育仍坚持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等。迅速锁定整治重点目标,做好登记备案,为下一阶段组织整治做好准备。

(三)总体部署阶段20171127—20171130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排查摸底结果,研制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具体要求。

(四)组织整治阶段2017121—201821日)

集中整合资源,利用60天时间对我区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治理,瓦解五车车主团体长期聚集该地从事非法营运形成的势力,打开整治五车违法问题新局面。

一是集中整治。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通过全天监控、跟踪录像、调取天网视频资料等手段制作视听资料,固定其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依法处理一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车主。针对攻坚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对威胁、教唆、组织残疾人聚集闹事、缠访闹访的挑头人员,对暴力抗法、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人员,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要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法制办要加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法律援助。区科工贸局、工商和质监局要督促各加油站在城区范围内不得给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二是日常查处。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实行三班倒,持续派出执法队伍全天候开展路面巡查,依法对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822—201828日)

由区城管牵头,认真、客观、全面、具体总结我区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找出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及时加以整改,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要点及方向,及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部署和准备。

(六)长效整治阶段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保留联合执法队伍,保证五车整治经费投入,建立长效巡查管理机制,长期、持续、深入地开展五车整治工作,使五车整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状态,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常规巡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长效整治,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防止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你教育我放行你罚款我收缴等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阻碍执行公务、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及闹事车主的不法要求,要依法严肃处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刚性,不能枉法迁就、放纵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各城区(新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辖区内的区域进行网格化责任分工,每一个网格要制定网格目标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位执法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对出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对政令不执行、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行为进行通报。

    (四)收集信息,加强报送。区城管办要注意收集每次五车整治攻坚行动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等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报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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