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柳州市民政局城乡低保、五保、特困对象、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8-08 17:02       字体: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一)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办准备在下半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案。同时,要求各县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文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年内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达到自治区要求。目前,我市市区城市最低保生活保障标准为500元/人.月,农村最低保生活保障标准为3200元/人.年;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470元/人.月,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3144元/人.年。1-6月,全市累计救助城镇低保对象67521户次118782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4418.48万元,累计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71.98元;农村低保救助263873户次803831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2077.13万元,累计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0.24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不断完善。为配合全市医保系统的升级改造,我办积极协调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现有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改变结算方式、规范管理,1-6月,全市城乡医疗累计救助对象160697人次,发放救助金额2603.1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医疗救助保障。 

  (三)临时困难救助不断推进。通过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坚持应救尽救,确保了有困难的群众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1-6月,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439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额403.55万元。 

  (四)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我办根据2016年出台的柳州市《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成果,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截止6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108405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员重合率为60%,各县(区)重合率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五)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不断推进。1-6月,全市累计救助农村特困供养对象63258人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2232.4 万元,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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