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 2017-10-10       字体:       

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服务对象

从事生鲜乳收购的生鲜乳收购站。

设定依据

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办理条件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办理材料

(一)《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二)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六)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七)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商贸街9#10#11#2楼)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12156

办理流程

相关办事流程请到柳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下载,网址:http://222.216.179.117:8080/govinfo/frontpage.do?method=subChannel&channelid=8a8080d8308d3cdf01308d62cb3000ed&orgid=6667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请到柳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下载,网址:http://222.216.179.117:8080/govinfo/frontpage.do?method=subChannel&channelid=8a8080d8308d3cdf01308d62cb3000ed&orgid=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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