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服务对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单位
设定依据
根据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由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申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承运人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2、驾驶员、押运员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具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 5、依法订立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
办理材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2号
办理时限
3日
联系电话
0772-7212028
办理流程
附件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附件1: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附件2:《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1020075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标识码:4502210009